成语: 供认不讳
成语拼音: gong-ren-bu-hui
成语解释: 供认:被告对于某一事实或断言的真实性予以承认;讳:避讳。指对某项指控完全认同
成语出处: 王朔《一半是火焰,一半是海水》:“我对所犯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。”
成语繁体: 供認不諱
成语简拼: gongrenbuhui
常用程度: 常用成语
成语字数: 四字成语
感情色彩: 中性成语
成语用法: 供认不讳作谓语;指认罪。
成语结构: 补充式成语
成语年代: 当代成语
成语例子: 他对此供认不讳
英语翻译: confess everything <admission without concealing anything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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